山东省淄博市7月20日拍卖出让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马庄村村西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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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国土交告字[2012]015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3703061030012352000[淄博市2012(增量)-文002号]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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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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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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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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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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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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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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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房屋套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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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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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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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开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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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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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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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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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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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资金(预付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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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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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061030012352000〔淄博市2012(增量)—文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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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马庄村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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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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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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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9且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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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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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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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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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后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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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后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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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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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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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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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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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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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061030012353000〔淄博市2012(增量)—文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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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马庄村以东、库西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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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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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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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1且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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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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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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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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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后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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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后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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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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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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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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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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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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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061030012354000〔淄博市2012(增量)—文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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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马庄村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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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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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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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1且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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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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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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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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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后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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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后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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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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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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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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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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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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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030030080049000[淄博市2012(存量)—张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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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杏园东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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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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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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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68且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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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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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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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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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后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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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后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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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40年城镇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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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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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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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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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和瑕疵:
2012(增量)-文002号宗地:宗地内有通讯用电线路一条,由竞得人依据规划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
2012(增量)-文004号宗地:宗地内有配电室一座,由竞得人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
2012(增量)-文002号宗地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为7.314公顷,其中商业占12%、住宅占88%。2012(增量)-文003号宗地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为5.251公顷,其中商业占32%、住宅占68%。2012(增量)-文004号宗地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为6.910公顷,其中商业占13%、住宅占87%。本次出让的3宗地为地块规划可建设面积的一部分,待规划可建设面积剩余部分供地后,规划部门方可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划设计要求实施整体开发。本次出让宗地的规划详细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012(存量)-张002号宗地:1、批发零售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依据淄博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两种用途建设面积比例分摊。2、竞得人须为相关居民进出设立道路通行权。
二、出让方式
上述4宗地竞买申请人超过二人(含二人)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二人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三、出让时间、地点
以拍卖方式出让时定于2012年7月20日10时;以挂牌方式出让时定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30日10时。地点均在淄博市土地招标拍卖大厅(张店区联通路118号)(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工作)。
四、出让程序和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程序进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六、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
八、竞买资格审核
我局委托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2年7月19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成交价款和竞买税费的支付
出让价款不包括竞买税费,竞买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竞买税费包括土地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土地登记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中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10日内付清。拍卖(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保障资金(预付款)抵作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其在指定帐户储蓄所产生的利息予以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保障资金(预付款)及其利息,我局在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联系方式与联系人
出 让 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18号
联系人: 孙浩张君
联系电话:2772593 2771620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2 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