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8月9日至8月22日挂牌出让金乡镇涌金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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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 17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122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金乡镇城西区块CX-02-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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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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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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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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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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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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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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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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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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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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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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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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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金乡镇城西区块CX-02-03地块座落于金乡镇涌金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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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3099.06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面积181.4平方米,其中代征绿地面积816.59平方米,出让面积2101.0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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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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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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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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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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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5244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3943平方米,办公配套面积=130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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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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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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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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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该地块带建筑方案出让:建筑方案依据苍南县住建局苍规建〔2011〕36号初步设计审核意见及2012年2月29日审核的规划总平面图;
三、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
七、申请人可于2012年 8 月 9 日8:30时至2012 年 8 月 22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 8 月 22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年 7月 28 日至 2012 年 8月 8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 8月 9 日8:30时至2012 年 8月 22 日15:30时(工作日)。
年 8 月 22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2-7-20
2012-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