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市8月29日拍卖出让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金铺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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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拍[2012]1号
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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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1 |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金铺路南侧 | 98969.50 | 商住 其他商服用地 |
1.80≤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20% | 40%≤绿化率 | 40 | 6550 | 32700 | 1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注:用途为商住(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8%)。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31日至2012年08月29日,到昆山市国土资源局网下载(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31日至2012年08月29日到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及各受理点(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08月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8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地点)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底价,竞买人报价高于起始价且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188号
联系电话:见各报名受理点电话
联 系 人:见各报名受理人员
开户单位: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昆山支行
账 号:910015332000004386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07月27日
2012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