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8月28日公开公告出让北部新区原金山村A25-8/03号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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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国土房管告字[2012]26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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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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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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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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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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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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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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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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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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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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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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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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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原金山村A25-8/03、A25-10/03、A25-11/03、A60-1/03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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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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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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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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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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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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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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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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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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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原菜湾村F03-10/03、F03-11/03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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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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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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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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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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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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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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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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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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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原白马村A02-6/03、A02-8/03、
A02-7/03、A02-3/03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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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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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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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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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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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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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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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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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原白马村A22-1/03、A22-2/03(部分)、A21-4/03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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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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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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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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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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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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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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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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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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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长生组团J分区J2-1/01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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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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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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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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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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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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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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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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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12103号:该宗地土地出让面积191816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28710平方米,建筑规模为1498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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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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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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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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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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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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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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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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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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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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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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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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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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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G分区G05-11/02(部分)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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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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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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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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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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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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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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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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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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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2083号:环保要求:详见《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渡口区G05-11/02地块工业用地出让公示相关条件的复函》(渡环函[20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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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2年8月28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8日12:00时-2012年8月28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8日12:00时-2012年8月28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8月28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 系 人:吴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