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沭阳县8月27日至9月6日挂牌出让重庆南路东侧、宿迁大道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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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2H1-H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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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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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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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面 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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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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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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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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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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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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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路东侧、
宿迁大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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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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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
物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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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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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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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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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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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路东侧、
智慧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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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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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卫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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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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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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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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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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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路东侧、
五河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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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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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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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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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
商业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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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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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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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厂镇镇区
(原马厂中心小学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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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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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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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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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
商业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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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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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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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路南侧、
官塘路东侧
(七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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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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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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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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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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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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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地块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退让红线、其它等按县规划办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登记要求。
三、报名手续的办理:有意购买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并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4日16时在网上报名、报价,2012年9月6日15时凭汇票等凭证进场参与竞价。报名时竞买人必须相应交纳竞买保证金,2012H1号宗地:1500万元,2012H2号宗地:300万元, 2012H3号宗地:400万元,2012H4号宗地:400万元, 2012H5号宗地:400万元,方可取得宗地竞买资格,领取有关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详见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每宗地土地出让金交纳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四、出让方式:以上5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不含其它部门的税费等。挂牌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6日16时。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报价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2012H次土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需详细阅读。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地址:江苏省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沭阳县交通局大楼)
邮编:223600
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