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泰顺县9月26日拍卖出让罗阳镇新城区新城大道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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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泰顺县新城区MZ-01-02地块;出让总面积:11719平方米;出让用途: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与住宅用地;其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面积为3516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为8203平方米。出让年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其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县规划建设局文件《关于泰顺县新城区MZ-01-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泰规建[2012]180号)文件执行。
地块名称:泰顺县新城区MZ-01-02地块;出让总面积:11719平方米;出让用途: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与住宅用地;其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面积为3516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为8203平方米。出让年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其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县规划建设局文件《关于泰顺县新城区MZ-01-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泰规建[2012]180号)文件执行。
| 宗地编号: | 3303291002030014 | 宗地面积: | 139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新城大道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6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17日 至 2012年09月25日 到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24日 至 2012年09月25日 到 泰顺县樱花路39号(原泰顺县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二楼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2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9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09月26日15时00分 在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2012年9月26日下午3时, 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9月24日上午8时至2012年10月11日下午4时,挂牌地点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活动由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和温州众鑫拍卖有限公司联合主持,代理佣金由受让方承担(详见须知)。
一、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2012年9月26日下午3时, 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9月24日上午8时至2012年10月11日下午4时,挂牌地点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活动由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和温州众鑫拍卖有限公司联合主持,代理佣金由受让方承担(详见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樱花路39号(原泰顺县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三楼
联 系 人:林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1355
开户单位:泰顺县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泰顺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231000000646348
联系地址:泰顺县樱花路39号(原泰顺县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三楼
联 系 人:林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1355
开户单位:泰顺县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泰顺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231000000646348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2012-8-27
2012-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