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淳县11月12日至11月22日挂牌出让漆桥镇双牌石大街西侧、新港西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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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土告字[2012]8号
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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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12G09 | 漆桥镇双牌石大街西侧、新港西路北侧 | 21098.1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45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1280 | 2550 | 5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具体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凭《成交确认书》在高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的各种税收全额交县财政。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1月11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21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1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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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NO.2012G09;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11月12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11月21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11月12日9时 至2012年11月22日14时30分;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13 025-57307910
联 系 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户单位: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 户 行: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账 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22日
2012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