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11月15日拍卖出让田家庵区广场北路西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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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淮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四至范围 | 土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HGTP12057 | 田家庵区广场北路西侧 | 东至:广场北路 | 63亩/41986.8㎡ | 二类居住用地<2.5商业金融业用地<3.5 | 二类居住用地<25%商业金融业用地<40% | 二类居住用地>38%商业金融业用地>25% | 二类居住用地70年商业金融业用地40年 | 150 | 1890 |
| 南至: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西至: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北至: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HGTP12058 | 田家庵区广场北路西侧 | 东至:广场北路 | 10.39亩/6923.81㎡ | <4.0 | <35% | >35% | 综合用地 70年40年 | 150 | 312 |
| 南至: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西至: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赵志涛 | |||||||||
| 北至: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HGTP12059 | 潘集区珠江路南侧 | 东至:田集街道芦范社居委、田集街道田集社居委 | 121.81亩/81209.84㎡ | 二类商住综合用地≤3.0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5 | 二类商住综合用地<40%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5% | 二类商住综合用地>30%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5% | 二类商住综合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用地 70年40年 | 70 | 4263 |
| 南至:田集街道田集社居委 | |||||||||
| 西至:田集街道芦范社居委、田集街道田集社居委 | |||||||||
| 北至:珠江路、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HGTP12060 | 大通区洛河镇国庆东路北侧 | 东至:洛河镇洛河村民委员会 | 24.03亩/16023.3㎡ | <3.0 | <30% | >30% | 综合用地 70年40年 | 31 | 149 |
| 南至:国庆东路 | |||||||||
| 西至:洛河镇洛河村民委员会 | |||||||||
| 北至:洛河镇洛河村民委员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6日9:30至2012年11月13日16:00前,到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合肥市东流路145号)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竞买拍卖地块的,申请人须于2012年11月6日9:30至2012年11月13日16:00前,按指定帐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到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合肥市东流路145号)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报名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或淮南市地产市场管理处将在2012年11月1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1月15日16:00在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行政服务中心C区3楼7号办事厅340号)举行。
六、价高者得,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七、如拍卖公告的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合肥市东流路145号)
联系电话:李龙、郑杨 0554-2699135 18900546086 15105602475
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