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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11月21日拍卖出让东茗乡东茗村2012年经18号等十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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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地块编号
出让面积(m2)
土地座落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拍卖(挂牌)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投资强度
2012年经18号
207
东茗乡东茗村
居住用地
70
1.0-3.0
≤68%
12.7
12.7
 
2012年经19号
183
东茗乡东茗村
居住用地
70
1.0-3.3
≤77%
12.3
12.3
 
2012年经20号
15936
镜岭镇黄岙村
B地块
商业、居住混合用地
40、70
1.0-2.0
≤28%
1435
430
 
2012年经21号
46344.9
镜岭镇黄岙村
C地块
住宅、商业、金融业混合用地
70、40
1.0-2.0
≤28%
4175
1255
 
2012年经22号
7046
七星新区十九峰路边
居住、商业、金融业混合用地
70、40
1.0-2.0
≤35%
4000
1200
 
2012年经23号
6395
七星新区十九峰路边
居住、商业、金融业混合用地
70、40
1.0-2.0
≤35%
3600
1080
 
2012年经24号
2332
七星新区中喻村
居住用地
70
1.0-1.6
≤45%
490
150
 
2012年经25号
10874
七星新区磕下村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70、40
1.0-2.0
≤38%
6100
1830
 
2012年经26号
11625.5
七星新区磕下村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70、40
1.0-2.2
≤35%
6400
1920
 
2012年经27号
21692.86
高新园区五联村
居住用地
70
1.0-1.3
≤35%
3500
3500
 
2012年经29号
4526
镜岭镇黄婆滩村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70、40
1.0-1.5
≤35%
330
100
 
2012年经30号
7416
镜岭镇黄婆滩村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70、40
1.0-1.3
≤40%
400
120
 
2012年经31号
15195
镜岭镇黄婆滩村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70、40
1.0-1.5
≤37%
930
280
 
2012年工18号
17953
梅渚镇山头村
工业
50
1.0-1.5
40%-55%
579
579
大于324万元/亩
2012年工19号
9228
梅渚镇山头村
工业
50
1.0-1.5
40%-55%
282
282
大于324万元/亩
2012年工23号
11706
澄潭镇枣园村
工业
50
1.0-1.5
40%-55%
670
670
大于260万元/亩
2012年工24号
5872
城南乡横琴山脚
工业
50
1.0-1.5
40%-55%
250
250
大于108万元/亩
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2012年工18号、19号地块准入行业为中药饮片加工业,由高新园区提供行业审查证明; 2012年工23号地块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由高新园区提供行业审查证明;2012年工24号地块准入行业为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由城南乡政府提供行业审查证明。
3、土地使用条件:2012年经24号地块中买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2012年工18号、工19号、工23号、工24号地块中买者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规定》[新政发(2011)23号]文件的规定。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6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2111920121120,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4:30时。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2年12月2日下午4时30分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至2012年12月3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6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专用帐户,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①、新昌县建设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33001656635053008744)。
②、新昌县工商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1211028029219502188)。
③新昌县农业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525201040102626)。
④新昌县中国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397459088635)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www.xcgt.gov.cn
咨询电话:0575-86250220 86760607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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