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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11月15日拍卖出让滨海新城E02-1305B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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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土告字【201215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门县滨海新城E02-1305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总面积(㎡)
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
(㎡)
地块
用途
使用
年限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层数
建筑
高度
E02-1305B
地块
3294
≤7328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40年
70年
1.5-2.22
≤54%
30%
建筑层数11层
总高度不得超过36米
300(不包括地上建筑物回购款)
150
5万元及
5万元的
整倍数
其他有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划设:2011第018号)及规划红线图。
二、凡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如果县外企业受让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三门县按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至时的申请情况,在2012年11月14日16时30分止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及其它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4日8时至16时30分止,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并缴纳竞买报名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4日8时至16时30分,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16时30分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发票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1月14日 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2年11月15日10时整。
2、拍卖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七、公开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受理),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8时;
2、挂牌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6日16时30分。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至11时和下午14时至16时30分止。
4、挂牌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到局财务科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即2012年12月26日前)付清全部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出让地块原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回购款81万元,竞得人须在2012年12月26日前全部付清。
(五)竞得人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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