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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涡阳县11月27日拍卖出让龙山镇山前路南侧等兰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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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土告字[2012]21号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12404000033
宗地面积:
2512.6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山镇山前路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24米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70万元

 
宗地编号:
212401073264
宗地面积:
66530.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S202线西侧、涡河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55%
建筑限高(米):
18米
土地用途:
旅游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733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11520121126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11520121126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21126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1126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11271030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7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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