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11月29日至12月10日挂牌出让工人路以北、北门街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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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义乌市北门街区块改造工程荷花芯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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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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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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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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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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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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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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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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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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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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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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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路以北、北门街以西、新马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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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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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超五星级酒店、
零售购物中心、商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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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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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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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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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50米、酒店80-90米、商务办公楼70-9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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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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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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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地块为商服用地。地块内要求建设超五星级酒店、大型零售购物中心及商务办公楼;酒店地上建筑面积为不少于4.3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0-90米(限高以民航部门批准为准),大型零售购物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建筑限高不超过50米;商务办公楼建筑高度为70-90米(限高以民航部门批准为准),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
2、地下室建筑层数为三层,用于停车、消防、人防、供电、配电、空调等设备用房,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
3、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控制指标和控制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4、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5、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金在1.5亿元以上的法人企业。
2、需引进世界500强中的美国企业5家(含)以上入驻,引进的企业每家实际投资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需提供与美国总部签订的意向协议书,并且按照涉外公证惯例,有其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证明签名的真实性)。
3、需引进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1年中国连锁百强榜单中的百货类企业1家,并且引进的百货企业需拥有净资产20亿元(含)人民币以上、拥有年销售额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百货商场1家(含)以上。(需提供与总部签订的意向协议书)
4、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以上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如2011年度审计工作未完成的,以2010年度审计报告相关数据为准。)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出让地块整宗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28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0号国土窗口获取挂牌资料。
五、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6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报名者持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到义乌市商务局预报名。 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7日上午11:30时的工作时间,持商务局审核意见书及其它资料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0号国土窗口报名。
六、挂牌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七、挂牌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12年12月10日下午16:00时。
八、其它要求事项
1、竞买人应单独申请,本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2、酒店、大型零售购物中心不得改变用途,产权不得分割转让,整体转让需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转让的受让人资格条件不得低于本次挂牌的竞买人资格条件。
3、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40天内(2013年1月18日之前)凭《成交确认书》付清出让金(成交价不含税)。
4、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应在9个月内动工建设,零售购物中心2年9个月内开业,超五星级酒店4年3个月内开业,6年3个月内通过超五星级酒店评定工作。
5、项目履约保证金
(1)零售购物中心:
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4号国土窗口缴纳2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由有关部门对项目相关节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国土财务窗口凭验收意见,分两期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在项目按时正式动工后返还10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引进符合条件要求的百货商场并按时开业后返还1500万元人民币。
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含9个月)未动工建设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500万元人民币;逾期1个月以上的,全额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9个月内(含2年9个月)未开业或未引进符合条件要求百货企业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5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再没收第二期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500万元人民币,直到全额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人民币止。
(2)超五星级酒店:
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4号国土窗口缴纳2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由有关部门对项目相关节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国土财务窗口凭验收意见,分三期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在项目按时正式动工后返还5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超五星级酒店按时开业后返还1000万元人民币;第三期:按时完成超五星级酒店评定后返还1000万元人民币。
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含9个月)未动工建设的,没收第一期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3个月内(含4年3个月)未开业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500万元人民币;逾期1个月以上的,全额没收第二期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年3个月内(含6年3个月)未完成超五星级酒店评定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三期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500万元人民币;逾期1个月以上的,全额没收第三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
(3)引进世界500强中的美国企业
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4号国土窗口缴纳5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每实际引进一家世界500强中的美国企业返还1000万元,以实际外资到位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义乌市商务局
1、联系人:陈铁军
2、联系电话:85523091
(二)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1、联系人:陈君 吴高龙
2、联系电话:85232726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商业银行231000002407755、
中信银行7338010195900000183、
中国银行850007169908094001、
邮政储蓄银行100438710260010001、
金华银行0188993006000659。
5、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义乌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金华银行。
6、网 址:www.ywgt.cn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