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县12月11日至12月21日挂牌出让山河路南侧,嵩山路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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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挂[2012]A13号
经泗洪县人民政府批准,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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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2-A31 | 泗洪县山河路南侧,嵩山路西侧 | 13333.3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1≤容积率≤5.50 | 建筑密度≤50% | 35%≤绿化率 | 40 | 700 | 1400 | 50(万元) |
| 2012-B21 | 天岗湖乡井泽街南侧 | 14514.8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70 | 建筑密度≤30% | 28%≤绿化率 | 70 | 347.50 | 347.50 | 5(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12-B21号地块必须建设占地6800平方米的安置房,安置房价格1200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在我县按合同约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2月19日,到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2月19日,到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2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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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2-A31;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12月19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12月11日9时 至2012年12月21日9时; 2、地块编号:2012-B21;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12月19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12月11日9时 至2012年12月21日9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27-86229440
联 系 人:滕海涛 胡庭桥 陈琪芳
开户单位:泗洪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账 号:
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21日
201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