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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12月17日至12月28日挂牌出让江宁区淳化街道靶场路以东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1-27

关键字: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2012年第18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总用地面积
m2
出让面积
(m2
规划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m
绿地率
%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NO.2012G74
江宁区淳化街道靶场路以东,淳关路以北原淳化手工业社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淳关路(老104国道),西至淳化社区,北至规划道路。
14374.0
14374.0
二类居住用地
70年
1.0
≤30
≤60
≥30
480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960
2
NO.2012G75
江宁开发区天元路以南、秦淮河以西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庄排沟;北至规划道路;南至牛首山河。
74557.3
70757.3
二类居住用地
70年
1.0
≤18
≤100
≥45
95500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19100
3
NO.2012G76
江宁开发区天元路以北、庄排路以西地块
东至庄排路,南至天元中路,西至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蓝帜路。
17450.8
15801.8
住宅混合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0
≤30
≤60
≥25
18600
400万元或其整数倍
3750
4
NO.2012G77
江宁区空港开发区规划经七路以东A、C、D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路,西至经七路,北至规划路。
126794.3
110870.0
二类居住用地
70年
1.0
≤30
≤35
≥35
41250
900万元或其整数倍
8300
5
NO.2012G78
江宁区空港开发区建设路以西B、E地块
东至建设路、来凤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
193424.0
154804.6
二类居住用地
70年
1.0
≤30
≤35
≥35
5685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11400
备注:
NO.2012G75:(1)地块配建用地面积≥4000㎡的基层社区中心一座,其中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00㎡)、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公厕(建筑面积≥60㎡)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2)地块内配建用地面积≥3800㎡、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一座,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
NO.2012G76:地块商业办公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
NO.2012G77:(1)地块C设置用地面积≥7600㎡的基层社区中心一座,其中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600㎡)、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300㎡)、公厕(建筑面积60㎡)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2)地块D内布置12班幼儿园一座,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交付,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7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2年12月7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14:3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28日下午14:25,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
七、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27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0楼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门对面)
网站: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001、(025)89691002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021
南京市公证处法律咨询电话:(025) 89690113
传真:(025)8361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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