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12月19日拍卖出让许疃镇尉迟大道2012-19号等十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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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国土拍告字[2012]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十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2-19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1429(2.14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2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50 | 105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0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1292.41(1.94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5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50 | 10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1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824.96(1.24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7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30 | 55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2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754.73(1.13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4.1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30 | 55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3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1202.33(1.8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8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40 | 8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4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1112.29(1.67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4.1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40 | 75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5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1202.84(1.8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8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40 | 8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6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1121.99(1.68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4.0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40 | 75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9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于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办理完所有参加竞买的相关手续。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地点:蒙城县交通局润发公司大楼六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12年12月19日15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2012-19号至31号及2012-33号各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或拍卖价款。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2012-19号至31号地块竞得人按照许疃镇集镇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1-2层竞得人自行销售,3-5层由许疃镇政府按1100元/平方米价格进行回购。各地块建设工期要求及安置房回购款支付方式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蒙国土拍告字[2012]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2-32 | 五里河路东、前张路南 | 46595(69.8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1.2 | ≤30%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4000 | 7200 |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特别提示]: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2012-32号地块可沿濮水路、五里河路、前张路设置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25%。
四、出让地块7层以上(含7层)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县财政征收后予以全额支持该项目建设。
五、出让地块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等规费可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缴纳50%,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交清全部费用,逾期不缴的,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不返还项目资本金。
六、竞买人若为蒙城境外企业,竞得2012-32号地块后必须在蒙城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9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于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办理完所有参加竞买的相关手续。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地点:蒙城县交通局润发公司大楼六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12年12月19日15时。
八、其他事项:
(一)2012-32号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一年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二)2012-32号地块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 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2710201021000007515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蒙国土拍告字[2012]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十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2-27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829.37(1.24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1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40 | 75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8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825.07(1.24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1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30 | 65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29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404.12(0.61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1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5 | 3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30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928.82(1.39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2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40 | 7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31 | 许疃镇尉迟大道 | 872.42(1.31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3.4 | ≤80 | ≥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30 | 65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2-33 | 坛城镇蒙坛路东侧 | 309.21(0.46亩) |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 1.0-1.3 | ≤65 | ≥1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50 | 10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9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于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办理完所有参加竞买的相关手续。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地点:蒙城县交通局润发公司大楼六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12年12月19日15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2012-19号至31号及2012-33号各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或拍卖价款。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2012-19号至31号地块竞得人按照许疃镇集镇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1-2层竞得人自行销售,3-5层由许疃镇政府按1100元/平方米价格进行回购。各地块建设工期要求及安置房回购款支付方式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