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12月31日拍卖出让人民广场以南、人民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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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告字〔2012〕21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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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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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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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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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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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人民广场城市综合体A地块(位于:人民广场以南,人民路以西,货场路以北。) |
14200 |
商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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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 |
≤65% |
≥10% |
商服40年 |
581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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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人民广场城市综合体B地块(位于:人民广场以南,人民路以西,货场路以北。) |
3250 (地下空间) |
允许地下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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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具备中国饭店金星奖企业或五星级及以上饭店、中国商业名牌企业或省级及以上重点流通企业两项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在全市范围内竞得土地后不按时开工建设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竞买申请人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已与符合竞买资格的企业签订经公证不可撤销的合作经营协议,也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并提供联合竞买申请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30日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30日,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2月3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龙游县招投标中心举行。本次拍卖会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联 系 人:柯伟霞
联系电话:0570-7029868 13515705139(虚拟网565139)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