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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1月16日至1月25日挂牌出让丹阳路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2-25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丹阳路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位于丹东街道丹阳路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地 块
出让
面积(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丹阳路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19250
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
商务金融
40年
≥3.5且≤5.0
≤47%
按规定执行
4332
1000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并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缴纳1000万元的开工建设及商场开业运营保证金(不计息);非象山企业竞得的须在挂牌成交后一个月内在象山注册新公司进行开发。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3年1月16日至2012年1月23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3年1月23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3年1月16日8:30至2013年1月25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报名帐号:201000050216641
开户名称: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名称: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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