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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涡阳县1月16日拍卖出让华都大道北侧、雪枫路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2-25

关键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涡土告字[2012]27号 2012-12-25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2-65 宗地面积: 34720.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华都大道北侧、雪枫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5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GY2012-67 宗地面积: 36586.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华都大道北侧、雪枫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5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01月15日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01月15日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15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16日10时30分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此上述两宗地应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设计,统一建筑风格。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7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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