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郎溪县1月25日拍卖出让梅渚镇黎明村2012-217号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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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国土告字[2013]1号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3年1号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土地座落 | 土地面积(㎡) | 出让方式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2013—1 | 郎溪经济开发区 | 60000 | 挂牌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630 | 190 |
| 2012-159 | 毕桥镇毕桥村 | 5936 | 拍卖 | 商住 | ≤1.6 | ≤45% | ≥20% | 40/70 | 268 | 108 |
| 2012-160 | 毕桥镇毕桥村 | 1547 | 拍卖 | 住宅 | ≤1.9 | ≤45% | ≥20% | 70 | 49 | 20 |
| 2012-183 | 涛城镇祥化路东侧 | 1776 | 拍卖 | 商住 | ≤1.85 | ≤38% | ≥18% | 40/70 | 680 | 272 |
| 2012-217 | 梅渚镇黎明村 | 37781 | 拍卖 | 商住 | ≤3.2 | ≤48% | ≥20% | 40/70 | 1984 | 794 |
2012年159号地块,商服用地比例不超过30%,住宅用地比例不小于70%;
2012年183号地块,商服用地比例不小于20%,住宅用地比例不超过80%;
2012年217号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金融用地(含四星级酒店用地),商服用地比例不超过25%,住宅用地比例不小于75%。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分别为:拍卖报名时间2013年元月5日- 24日16时;挂牌报名时间2013年元月5日- 2月1日16时;
经审查,分别在2013年元月24日17 时前和2月1日17时前确认拍卖和挂牌竞买资格。
五、拍卖和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3年元月25日10时;挂牌时间2013年元月25日-2013年2月4日16时。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与受让人签署土地出让合同;40日内受让人必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4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3年元月26日-2013年2月6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13年2月4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招投标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联系方式:王召顺 0563-7022706 15357535812
赵大伟 0563-7022937 15385455407
开户单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13170880090264116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184214785276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201200000000057051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