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1月18日拍卖出让桃花潭镇窑厂THT-13号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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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国土资告字[2012]第15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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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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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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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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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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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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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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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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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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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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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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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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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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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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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潭镇窑厂THT-1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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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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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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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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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5%住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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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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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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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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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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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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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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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桥镇现文化站办公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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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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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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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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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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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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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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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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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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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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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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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桥镇为民服务中心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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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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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可兼容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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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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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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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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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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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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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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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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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⑴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⑵地块内杆线、管线由竞得人负责迁移;⑶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2、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⑴成交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可抵付);⑵余款在成交后三个月内付清。
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土地交付: 2012-75号地块在竞得人交清首期价款后10日内交付;2012-77、2012-78号地块在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后10日内交付。
4、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参加本次土地公开出让的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同时,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企业及其股东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联合申请,应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三、出让方式
⑴地块以总价出让,出让设定底价。⑵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意向竞买者应认真阅读竞买资料。
五、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13年1月18日10时在泾县招投标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13年1月18日9时至2013年1月26日17时在县国土局二楼;现场竞价:2013年1月27日10时在泾县招投标中心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人:包明友巢敏联系电话:0563-5123237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路国土资源局开户单位:泾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行泾县支行34001756508050528484农行泾县支行270001040000052
工行泾县支行1317089009024905755中行泾县支行493404631608091001
泾县联社20000136413010300000026
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营业部20000136413010300000034
泾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