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月28日至2月7日挂牌出让铁路新客运站站前区F-15a-1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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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瓯海区府办文件(温瓯政办抄〔2012〕683号)精神和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2〕29号纪要意见,经温州市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瓯政办抄〔2013〕6号),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温州市铁路新客运站站前区F-15a-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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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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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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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分摊
面积(㎡)
(以地籍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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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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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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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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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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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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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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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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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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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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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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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铁路新客运站站前区F-15a-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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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桥街道上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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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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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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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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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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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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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兼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不大于1142平方米,且仅用于拆迁安置,土地性质为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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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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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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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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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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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挂牌政府设底价,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挂牌价款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该地块为带安置房代建方案出让地块,代建安置房用于娄桥工业园园区西路拆迁安置。竞得人要根据已批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进行建设,并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2〕29号,代建7938.34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包括一层营业房114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另有住宅6796.34平方米),建成后无偿提供给浙江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于娄桥工业园园区西路拆迁安置,不再另行办理划拨手续,具体套型、位置、面积需在报名时同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商确定。该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6688.9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面积,出让土地分摊面积为10648.35平方米(折合15.9725亩),划拨土地分摊面积为2940.13平方米(4.4101亩)。
竞得人必须根据已批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需委托建筑一级资质以上施工单位施工,并在提供土地之日起20日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
二、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2012〕规划条件04094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三、参加竞买对象: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前必须与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竞得人竞得地块后,必须按照规定或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瓯海区成立独立核算的新公司,在缴足地价款后,届时由新成立的公司(受让人)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四、参加竞买者工作联系函:由瓯海区人民政府负责工作联系,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人:吴建奇;联系电话:13957738128)。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2月5日下午5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工作联系函、项目投资监管协议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982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3年2月5日下午5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2月6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价款的缴纳方式:报名时缴纳起始价20%即人民币1982万元作为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为地价款,竞得人应在竞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总地价款的50%,剩余地价应在竞得后10个月内全额交清。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延长至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竞得人不按本条规定时间缴纳竞得价款的,视同放弃竞得权,出让人将单方注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收回土地开发权,定金不予返还。
3、地下室作为公建配套不予出售。
十、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1月28日上午9时至2013年2月7日下午3时30分(节假日照常挂牌)。
十一、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二、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三、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6738498 吴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