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涡阳县1月25日拍卖出让向阳路西侧、北环路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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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土告字[2013]02号 2013-1-5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GY2013-02 | 宗地面积: | 1715.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向阳路西侧、北环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 宗地编号: | GY2013-03 | 宗地面积: | 1736.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星路南侧、新城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5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 宗地编号: | GY2013-04 | 宗地面积: | 6553.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店镇S202线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4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2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 宗地编号: | GY2013-05 | 宗地面积: | 5275.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店镇楚高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4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3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05日 至 2013年01月24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05日 至 2013年01月24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2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24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25日10时30分 在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GY2013-03号地块的竞得者需还原新城社区办公用地及拆迁建筑物面积3587平方米用房。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7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一)GY2013-03号地块的竞得者需还原新城社区办公用地及拆迁建筑物面积3587平方米用房。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7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17723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17723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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