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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1月17日拍卖出让汉桥路以西、纬五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2-28

关键字: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当国土出让告字[2012]30号 2012-12-28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2-43号 宗地面积: 40600.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汉桥路、北至纬五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27万元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3654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4、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作为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当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1月16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01月16日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六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01月16日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17日10时00分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3年1月24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3年1月24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9时至2013年1月28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张女士 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7166693 7166695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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