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1月30日拍卖出让东阳街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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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华开发区东阳街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等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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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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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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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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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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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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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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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叫)价(元/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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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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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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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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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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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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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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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街以东、环城南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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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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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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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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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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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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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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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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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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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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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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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街以西、航歌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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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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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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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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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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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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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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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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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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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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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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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街以西、丹溪小学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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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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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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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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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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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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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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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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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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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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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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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州街以西、宾虹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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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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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商业、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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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不大于6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大于331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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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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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线以北≤14、虚线以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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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70年,商业、商务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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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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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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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2#、3#地块开发建设时,要求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要达到70%。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1月29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9日,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9日15时止,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15时。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3年1月2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至2013年1月29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3年1月30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至2013年1月29日15时止,申请人不到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18日15时止,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18日15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3年2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8时30分至2013年2月20日15时止,报价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栏、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公告栏、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一楼公告栏。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网址:www.landchina.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陈国炜、李春霞联系电话:0579-82370810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
帐号: 3300167673505900067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