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2月16日至2月27日挂牌出让桥下镇桥下村京桥路以东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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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桥下镇桥下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一)出让地块位于桥下镇桥下村,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河道和已建民宅,西侧为京桥路,北侧为镇前街。总用地面积为22256.66㎡(计33.38亩),建设用地面积(净出让面积)为21538.72㎡(计32.31亩)。
(二)出让地块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3.0且≥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计算。其它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关于桥下镇桥下村一宗33.38亩商住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书》(永规建[2012]347号)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交地条件:完成场地平整,圈建围墙。
(四)总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均由土地受让人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围墙圈建后,其他政策处理工作及相关费用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二、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三、出让地块建设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开竣工要求: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施工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挖土方),36个月内竣工(申请综合验收)。土地受让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开工或竣工的,必须在合同约定到期前30日内向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延迟并说明原因。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延迟的,除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还将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二)根据《永嘉县桥下镇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九条、第十条,规划将商住用地的70%计入居住用地,30%计入公共设施用地(商服用地)。
(三)该地块配建90m2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占本宗地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0%。
四、土地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
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五、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底价
挂牌起始价为14550万元,保证金为2910万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出让底价。
挂牌起始价包括地下车库的土地出让金。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配套设施用房外,作为地下商场、住宅等其它用途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在发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中标平均楼面地价15%土地出让金另行收取。地下建筑面积在规划方案审定时确定。
六、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包含暂定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企业可联合一家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七、获取出让文件和竞买资格的时间、办法及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一)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3年1月17日起访问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交易版块下载出让资料。
(二)获取竞买资格的时间和办法(详细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人应在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5日 (节假日除外) ,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申请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下午3点。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人不得代交,并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否则报名无效。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会入场凭证,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与本次出让地块竞买。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年检记录的正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保证书;报名企业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列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保证书;商业金融机构的对报名企业资信证明;经出让人审核同意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书面文件;竞买人如联合报名的,应携带各联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年检记录的正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家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以及经出让人审核同意的联合竞买、竞投协议。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帐户名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帐号:1203074629000000327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帐号:240101040029635
开户行(3):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帐号:33001627635059585858
八、挂牌(报价)的时间、地点、增价幅度
(一)挂牌起止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7日下午3点。
(二)挂牌报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正或10万元的整倍数。
(三)挂牌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本次挂牌出让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永嘉县国土资源局:0577—67263203。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7—67269815,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网址:http://www.yjzbtb.cn。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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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永嘉县桥头镇桥东大街一宗0.9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一)出让地块位置:桥头镇桥东大街外资工业园区,东侧为厂房,南侧为外新路,西侧为桥东大街,北侧为空地。总用地面积为620.03㎡(计0.93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净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15.01㎡(计0.923亩)。
(二)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 。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平衡。其它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关于桥头镇桥东大街外资工业园区一宗0.93亩商业金融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书》(永规建﹝2011﹞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交地条件:完成场地平整,圈建围墙。
(四)总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均由土地受让人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围墙圈建后,其他政策处理工作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二、土地用途:其它商服用地。
三、出让地块建设条件及相关要求
开竣工要求: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施工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挖土方),36个月内竣工(申请综合验收)。土地受让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开工或竣工的,必须在合同约定到期前30日内向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延迟并说明原因。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延迟的,除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还将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四、土地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
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年限为40年。
五、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底价
挂牌起始价为185万元,保证金37万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出让底价。
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配套设施用房外,其它作为地下商场等其它经营性用途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在办理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前按中标楼面地价的15%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七、获取出让文件和竞买资格的时间、办法及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一)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3年1月17日起访问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土地交易版块下载出让相关资料。
(二)获取竞买资格的时间和办法(详细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人应在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5日 (节假日除外) ,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申请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下午3点。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人不得代交,并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否则报名无效。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会入场凭证,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与本次出让地块竞买。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须带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年检记录的正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帐户名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帐号:1203074629000000327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帐号:240101040029635
开户行(3):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帐号:33001627635059585858
八、挂牌(报价)的时间、地点、增价幅度
(一)挂牌起止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7日下午3点。
(二)挂牌报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正或5万元的整倍数。
(三)挂牌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本次挂牌出让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永嘉县国土资源局:0577—67263203。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7—67269815,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网址:http://www.yjzbtb.cn。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