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2月16日至3月1日挂牌出让滨海新区H-b15-1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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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3]1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滨海新区H-b15-1、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乐清市滨海新区H-a7等三宗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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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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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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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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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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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带征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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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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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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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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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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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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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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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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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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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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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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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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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滨海新区H-b15-1出让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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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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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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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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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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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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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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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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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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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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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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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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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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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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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滨海新区H-b12出让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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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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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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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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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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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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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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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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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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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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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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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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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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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滨海新区H-a7出让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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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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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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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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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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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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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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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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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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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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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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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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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乐住规建发[2013]18、19、20号)。②宗地一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37597 ㎡,其中商业面积≤2000㎡。(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宗地二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21684㎡(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宗地三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65820㎡(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③三宗出让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20%以上。④三宗出让地块起始价均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地下建筑面积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地价(按市住建部门初步设计会审时点的市场评估价另外收取)。
二、竞买对象:宗地一、宗地三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本在人民币8亿元以上(含8亿元)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宗地二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本在人民币6亿元以上(含6亿元)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一)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二) 本市范围内的企业也可成立新公司,若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联合竞买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各联合竞买人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出资比例为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的各联合竞买人的出资构成。
(四)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增加注册资金和人员的原房地产开发公司须于开工前使其资金、人员达到与所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相适应(新公司需取得暂定资质证书)。具体由乐清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温州市建设局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文《关于对参加房地产项目开发的企业实行资质资格审查的通知》(温建房[2004]103号)规定的注册资金和人员要求发放暂定资质证书。
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 年 2 月 16 日至2013 年 2 月 26 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宗地一申请人可于2013 年 2 月 16 日至2013 年 2 月 26 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2月 26 日 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 年 2 月 26 日 11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间: 2013 年 2 月 16 日 8 时至2013 年 2 月 28 日 10 时。
宗地二申请人可于2013 年 2 月 16 日至2013 年 2 月 26 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2月 26 日 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 年 2 月 26 日 16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 2013 年 2 月 16 日 8 时至2013 年 2 月 28 日 15 时。
宗地三申请人可于2013 年 2 月 17 日至2013 年 2 月 27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2月 27 日 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 年 2 月 27 日 11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 2013 年 2 月 17日 8 时至2013 年 3 月 1 日 10 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企业登记证书及联合竞买协议;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 1 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