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2月20日至3月1日挂牌出让锦河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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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告字[2013]01号 2013-1-31
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锦河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国银行北侧地块 | 宗地面积: | 153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丹西街道锦河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国银行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6 |
| 绿化率(%): | 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00万元 | ||
| 起始价: | 140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2月20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3月01日16时00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2月20日 至 2013年02月27日 到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2月20日 至 2013年02月27日 到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2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2月2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锦河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国银行北侧地块 号地块:2013年02月20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3月01日16时00分 ;
锦河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国银行北侧地块 号地块:2013年02月20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3月01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宾阳路20号
联 系 人:张德云、陈豪杰
联系电话:0574-65087873、65729394
开户单位: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00050216641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宾阳路20号
联 系 人:张德云、陈豪杰
联系电话:0574-65087873、65729394
开户单位: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00050216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