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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2月26日至3月11日挂牌出让庄市大道西侧、毓秀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2-06

关键字: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甬镇土告字[ 2013 ]2号)
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镇海新城zh05-02-07-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镇海新城zh05-02-07-1地块
庄市大道西侧、毓秀路北侧
5109平方米
商服(适建商业、一般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施)
40年
<35%
1.5≤R<2.1
<45米,且符合机场控高要求
≤35%,且符合《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本地块挂牌起始价为楼面地价1010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1083.6189万元,土地参考单价141.4万/亩)。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 3 %收取,每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待竣工复核验收通过后,视履约情况抵冲违约金、土地闲置费或予以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22日起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4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3年2 月26日至2013年3月8日,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8 日16时整,报价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15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2013年2月26日9时整至2013年3月11日15时整;
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九、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 (0574)86275369,86372130
联 系 人: 胡高扬 , 蔡娅萍
开户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账 号: 33101984036050505628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 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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