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近期拟出让尖山路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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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岛湖路与衡山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信义东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的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及2012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经研究,近期拟对尖山路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信义东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出让,现就出让的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该地块东至千岛湖路、西至尖山路、南至衡山路、北至规划道路。根据芜湖市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的测量报告,信义东4#地块面积68069.41平方米(约102.1亩),该地块的水、电、气管线可由衡山南路接入,污水接入衡山路污水排放系统。该地块现状为“净地”。
二、地块用地性质和强度
用地性质:居住,容积率<1.8,建筑密度<20%。
三、出让方式
采取“净地拍卖,净地交付”的方式出让;公告期为20天,若拍卖报名登记不足三家,公告期结束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四、交地方式和出让年限
以“净地”形式交付,出让年限:70年。
五、出让起始价的确定
根据安徽新天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与芜湖天平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该地块总地价分别为8604万元(约84万元/亩)和8032万元(约78.67万元/亩)。参考上述两家地价评估机构出具的地价报告及该地块现状,该地块出让起始价拟定为8320万元(约81.49万元/亩,不含契税)。收取竞买保证金1660万元。
六、廉租房项目建设要求
根据市规划委员会2010年第1次会议纪要:该地块必须安排建设总建筑面积5%的廉租房。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认为该地块紧临芜湖新益投资有限公司摘牌的1032号地块,该地块约144.9亩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建议该地块不要求建设廉租房。
七、付款方式
该地块分二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并签订《出让合同》;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八、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竞买保证金166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1320万元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34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9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16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9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九、建设工期
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12个月内开工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5%;24个月内新增开工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65%,竣工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65%;剩余6个月全部竣工交付。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其他
其他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特此报告。
附:
开发区管委会函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规划红线图、区位图
面积测量报告书
面积测量地形图
土地估价报告书(两家)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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