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3月15日拍卖出让始丰新城A1-2-2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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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天土资出告字〔2013〕第5号
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始丰新城A1-2-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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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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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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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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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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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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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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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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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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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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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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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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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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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丰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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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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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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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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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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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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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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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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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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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价款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等任何费用。
2、地上总建筑面积:79164平方米, 其中商业用房面积20000-30000平方米(临济公大道侧集中布置商业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不得分割出售)。
3、如竞得人是在天台县内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竞得人为非在天台县内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则须两个月内在天台县依法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取得相应资质后,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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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出让,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的购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4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13日至2013年3月14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3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3年3月15日10时。
拍卖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并在2013年5月15日前交齐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12336 现场踏勘电话0576-83900396季先生
联 系 人:潘先生、孙先生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33001667335050002210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9401010400211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84003234060809400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1207061129217004269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