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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3月6日拍卖出让芡河路北侧等十三幅地块和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2-06

关键字: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蒙国土拍告字[201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
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十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13-7
芡河路
北侧
 
 
4089
(6.13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2.0
≤40
≥10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500
1000
建筑限高≤48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8
乐土镇蒙凤路东侧
6413.03
9.62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40
≥2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200
45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9
篱笆镇卫生院南侧
996.04
1.49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4.0
≤65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50
9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0
漆园办事处唐集
1320.13
1.98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4.0
≤70
≥10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20
52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1
三义镇义蒙路东侧
2528.35
3.79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60
≥1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100
21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2
白杨林场
2212.86
3.32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70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30
5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3
白杨林场
2546.77
3.82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70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30
55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4
白杨林场
1002.42
1.50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70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10
2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竞买保
(元)
起始价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13-15
白杨林场
1002.42
1.50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70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10
20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6
白杨林场
1262.53
1.89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70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10
25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7
白杨林场
1262.53
(1.89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70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10
25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8
白杨林场
849.37
1.27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70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10
16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19
白杨林场
849.37
(1.27亩)
住宅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1.0-3.0
≤70
≥5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10
16
建筑限高≤24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特别提示]
二、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人若为蒙城境外企业,竞得各地块后必须在蒙城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2013-8号地块竞买人若为自然人,竞得该地块后,须在蒙城县注册成立公司(公司名称应在竞买申请时予以注明),并以该公司名义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6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3年1130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于2013年1130前办理完所有参加竞买的相关手续。3月6日3月6日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3年11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3月6日
拍卖地点:蒙城县交通局润发公司大楼六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13年3月6日15时。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2013-7号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6个月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2013-8号至19号各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或拍卖价款。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六)2013-7号至19号各地块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
账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号:2710201021000007515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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