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4月10日公开公告出让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分区L39-1/03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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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国土房管告字[2013]12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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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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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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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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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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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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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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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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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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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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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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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分区L39-1/03、L56-1/03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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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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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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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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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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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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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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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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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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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类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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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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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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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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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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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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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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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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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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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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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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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水土片区组团B标准分区B21-1/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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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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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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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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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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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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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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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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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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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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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启动区组团B分区B17-1/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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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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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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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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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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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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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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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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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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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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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水土组团B分区B15-1/01、B20-1/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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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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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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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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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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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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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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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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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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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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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长生组团J分区J4-3/02号局部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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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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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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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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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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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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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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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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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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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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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茶园组团J分区J4-5/01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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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燃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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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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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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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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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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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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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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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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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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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鱼嘴组团C标准分区C10-2/02(部分一)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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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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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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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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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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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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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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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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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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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3025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B21-1/01地块出让问题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2]021号)要求执行。
4、G13026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保局关于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B17-1/01地块出让问题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3]002号)要求执行。
5、G13027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保局关于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B15-1/01、B20-1/01地块出让问题的复函》(渝环两江函[2013]002号)要求执行。
6、G13028号: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明确拟出让地块J4-3/02挂牌条件的复函》。
7、G13029号: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明确拟出让地块J4-5/01挂牌条件的复函》。
8、G13030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文件》(渝环两江函[2012]014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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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4月10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21日12:00时-2013年4月1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21日12:00时-2013年4月1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4月10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 系 人:吴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