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4月12日至4月22日挂牌出让青年路南侧、神华大道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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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挂[2013]3号
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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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JG2013-4 | 青年路南侧、神华大道北侧、人民南路东侧、船塘路西侧 | 28238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30 | 35%≤建筑密度 | 30%≤绿化率 | 70 | 2600 | 5080 | 100(万元) |
二、竞买资格: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签订书面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出资人各方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县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县重新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3、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3月22日至2013年04月11日,到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4月12日至2013年04月19日,到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4月19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JG2013-4;
报名时间:2013年04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04月1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04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04月19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04月12日8时 至2013年04月22日15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周建华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税非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
账 号:32001728136051138673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03月21日
2013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