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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4月16日拍卖出让溪龙乡溪龙村2010-3-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安吉县国土资源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3-22

关键字:安吉县国土资源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安土让告字[2013]4号 2013-3-22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溪龙乡2010-3-1地块 宗地面积: 3419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溪龙乡溪龙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00万元
起始价: 3585万元 加价幅度: 36万元
备注: 1、该宗地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占比小于等于60%。 2、该宗地自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3月25日2013年04月15日安吉县公共资源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3月25日2013年04月15日安吉县公共资源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15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4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4月16日09时00分安吉县公共资源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总成交价10%缴纳。
2、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家,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
3、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内付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国土局:王先生 郑小姐,招投标中心:吴小姐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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