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4月11日至4月24日挂牌出让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A-12a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3-03-22

关键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第一地产网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13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A-1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该宗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位于鹿城区松台街道鹿城路375号,东侧及南侧为涌金花园住宅区,西侧为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二期(A-12e)用地,北侧为鹿城路;
(二)地块范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见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的G2012-276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所示;
(三)土地面积:8314平方米(折合12.4710亩);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
(五)规划容积率:<2.3;
(六)规划建筑密度:<50%;
(七)绿地率:≥20%;
(八)土地开发程度:出让人将按现状土地条件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本次挂牌各意向竞买人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买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十)土地使用标准: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9121.07平方米,其中商务办公<5736.32平方米,建筑高度≤60米;
(十一)动工及竣工时间:出让人提供土地之日起365天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1460天内竣工。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出让人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十二)其它要求:
1、竞买人竞得后,项目的开发必须具有温州市陶瓷品市场交易功能,地块要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
2、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超过《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2〕规划条件048号)规定的指标,建筑总体空间布局及控高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附图要求。
3、用地范围内需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配置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和开闭所(荷载为1万kw)各一处,须按《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2〕规划条件048号)规定无偿负担建设,建成后按规定移交。
4、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中标楼面价在项目复核验收时计算收取。
5、非兼容的地下机动车位要整体经营不可分割出售,并按规定另行收取地价款。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单价:1134元/平方米;(2)缴纳方式:根据住建部门审批的扩初设计方案中地下室面积减去结建人防面积预收取该部分地价款;工程竣工后按规划部门实际核定的建筑面积以上述单价标准结算地价款。
6、有关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按《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及温政办〔2011〕62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如下:
序号
地块名称
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
1
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A-12a地块
16400
100
以上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参加竞买对象: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拟成立新公司的,竞得后必须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新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并在竞得后按申请书的约定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前和鹿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报名企业的资格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并出具资格审查函后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报名。(鹿城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88031000;地址:广场路188号7幢111室)
四、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4月22日17时前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法人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其他组织须带组织机构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自然人须带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时须提供项目投资监管协议。联合竞买的,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280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3年4月22日17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竞买条件的,将在 2013年4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9时至2013年4月24日15时整。
七、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八、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九、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6588264 陈小姐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