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4月16日拍卖出让王家湖村3#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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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土出告字[2013]11号 2013-3-26
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王家湖村3#地块 | 宗地面积: | 3856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浣东街道王家湖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265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报名申请参加该出让地块的拍卖竞买:
1、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2、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100强;
3、诸暨市工业经济30强企业或商贸服务业10强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全国建筑施工一级企业);
4、具有房地产开发贰级以上企业资质。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报名申请参加该出让地块的拍卖竞买:
1、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2、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100强;
3、诸暨市工业经济30强企业或商贸服务业10强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全国建筑施工一级企业);
4、具有房地产开发贰级以上企业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15日 至 2013年04月16日 到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4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16日 至 2013年04月16日 到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16日14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4月16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4月16日15时00分 在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7980065
开户单位:诸暨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诸暨支行
银行帐号:292036102010149032168
联系地址: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7980065
开户单位:诸暨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诸暨支行
银行帐号:292036102010149032168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