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旌德县4月18日拍卖出让旌阳镇城东区灵芝广场以东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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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国土告字[ 2013] 02号
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编号为[2013]-08、0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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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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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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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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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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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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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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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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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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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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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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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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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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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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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旌阳镇城东区灵芝广场以东、江村大道以南、城东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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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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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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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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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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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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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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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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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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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控制高度≤50米,建筑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设字【2013】08号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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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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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旌阳镇城东区灵芝广场以南、滨河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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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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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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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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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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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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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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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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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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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控制高度≤22米,,建筑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设字【2013】09号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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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土地的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文件的取得及竞买申请: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18日(挂牌延长至2013年4月29日)到旌德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期间,申请人可到旌德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下午17时,挂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9日下午14:30时。
四、公开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本次公开出让方式根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各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宗地申请人少于三人的直接转入挂牌。
本次公开出让[2013]-08、09号地块均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3年4月18日15:00时。
拍卖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4月16日下午17:00时。
挂牌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9日。
挂牌截止时间:2013年4月29日15:00时。
挂牌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4月29日下午14:30时。
挂牌、拍卖地点: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六、本次公开出让由旌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七、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地址:旌德县国土局、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63-8603273 、0563-8601930
网 址:http//www.jdgtj.gov.cn、http∥www.jdxzwzx.com
联 系 人:郭林辉朱 燕、王子奇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旌德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20000108659210300000018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旌德县支行
帐 号:274001040000132
开 户 行:旌德县工行
帐 号:1317097029200051002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旌德县支行
帐 号:100251805520010001
八、本公告中的数据及未尽事宜以本次制定的出让文件为准并执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如有变动,以旌德县国土资源局、招投标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
旌德县国土资源局
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