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4月24日拍卖出让白塔镇下崔中宅村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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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土告字〔2013〕6 号
经仙居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白塔文化与旅游综合体1号、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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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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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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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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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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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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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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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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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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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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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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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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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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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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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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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镇下崔中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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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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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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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酒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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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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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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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3)仙白规条字第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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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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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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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0(设有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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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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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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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镇下崔中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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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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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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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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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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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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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3)仙白规条字第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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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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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2013)仙白规条字第06号、07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范本。
二、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不能联合申请竞买。竞买意向人在提交书面申请前须先获得仙居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具备参与本出让宗地竞买资质的证明文件,须提供由白塔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白塔镇文化与旅游综合体竞买报名资格确认书》。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有拖欠仙居县土地出让金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书面申请前缴清所欠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公开出让设有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外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60日内在仙居境内注册成立符合相应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参与土地挂牌企业的实际控股人与项目注册公司的实际控股人须为同一人。
四、出让金缴纳方式: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交清出让价款。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3日至2013年5月2日,到仙居县地产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3 日到仙居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4月23日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确认后:(1)若符合竞买资格的单位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2013年4月24日9时在仙居县招投标中心举行。(2)若符合竞买资格的单位未达到三家,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可继续报名,挂牌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至2013年5月2日 16 时止,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13年4月24日8 时至2013年5月3日9 时,挂牌出让地点在仙居县招投标中心。
七、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 年4月13 日16 时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
(2)、出让土地条件达到公告结束时之状态,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申请,即认定对出让宗地地块现状无异议。
(3)、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仙居县招投标中心网、仙居房地产网及相关报纸上公布。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公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4)、报名地点:仙居县招投标中心(供电局三楼)。
(5)、详细情况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仙居县招投标中心、白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6-87716505、87771500、13968483600
联 系 人:马女士、王女士、吴女士
开户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帐号:33001667535059911111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