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5月7日至5月20日挂牌出让和谐大道以西、皖韵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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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国土(北)【2013】04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江北产业集中区起步区(以下简称为起步区)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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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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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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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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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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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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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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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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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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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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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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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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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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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和谐大道;南至皖韵路;西至和顺路;北至皖江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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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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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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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容积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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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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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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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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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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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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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地
交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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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提供成功开发集综合体、五星级酒店和住宅为一体的高知名度、高品牌实例证明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为“净地”,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倍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4月13日至2013年5月6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楼118室。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3日至2013年5月6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6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分局将在2013年5月6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3年5月7日8:00时至2013年5月20日16:30时。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建设工期: 该地块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工期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该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一年内全部付清。
(四)竞买保证金处置:该地块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起始价的20%收取,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定金的85%转作土地出让金,剩余15%转作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竣工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5%作为开工保证金,8%作为年度开发量保证金,2%作为整个项目竣工保证金,工程按期开工、完成年度开发量、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楼118室)
联系电话:0553-2881063 0553-2881057
联系人:胡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财金部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1601021000246037(交纳保证金账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