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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5月3日拍卖出让太白路北侧等十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4-16

关键字: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当国土出让告字[2013]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拾柒幅地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界址范围
土地面积
M2
土 地
用 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
限(年)
竞买
保证金
起始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当土拍
2013-31号
太白路北侧
20911.81
(31.37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2149万元
人民币
4298万元
当土拍
2013-32号
南寺中路南侧,东大街东侧
465.09
(0.7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50万元
人民币
99万元
当土拍
2013-33号
振兴北路东侧
19823.64
(29.74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1948万元
人民币
3895万元
当土拍
2013-34号
南寺中路南侧
585.23
(0.88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78万元
人民币
156万元
当土拍
2013-35号
提署路东侧
894.47 (1.34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123万元
人民币
246万元
当土拍
2013-36号
提署东路南侧
1480.62 (2.22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170万元
人民币
340万元
当土拍
2013-37号
提署东路南侧
1557.89
(2.34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179万元
人民币
358万元
当土拍
2013-38号
姑孰路东侧
323.89 (0.49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43万元
人民币
85万元
当土拍
2013-39号
于湖路西侧
3404.78
(5.11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435万元
人民币
869万元
当土拍
2013-40号
振兴路西侧
2077.69
(3.12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284万元
人民币
567万元
当土拍
2013-41号
振兴路西侧
5520.57 (8.28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688万元
人民币
1375万元
当土拍
2013-42号
东大街东侧
1754.63
(2.63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250万元
人民币
500万元
当土拍
2013-43号
南营路东侧
868.76 (1.3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121万元
人民币
241万元
当土拍
2013-44号
东营路西侧
1010.23
(1.52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99万元
人民币
197万元
当土拍
2013-45号
振兴路西侧
1336.05 (2.0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146万元
人民币
291万元
当土拍
2013-46号
南营路东侧
2720.04 (4.08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366万元
人民币
731万元
当土拍
2013-47号
兰台巷北侧
1948.37
(2.92亩)
商业(办公)用地
1.0≤R≤2.0
45%
40
人民币
195万元
人民币
389万元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4、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作为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当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5月2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2日8时至2013年5月2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六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2日8时至2013年5月2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5月2日16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5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3年5月3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3年5月10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3年5月10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3日9时至2013年5月14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系电话:0555) 7166695 7166696
联 系 人: 聂先生孙小姐蔡小姐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号:1561601021000237682
查询网址:http:// www.dtxgtj.gov.cn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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