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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5月8日拍卖出让研发路东侧、南扩二路南侧等十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4-19

关键字: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十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3-10
文采路东侧、银杏路北侧、采苑支路西侧
83399.5(125.099亩)
工业用地
≥1.5
≥40%
50年
700
1410
5
2013-11
文采路东侧、银杏路南侧、采苑支路西侧
92326.8(138.49亩)
工业用地
≥1.0
≥40%
50年
780
1560
5
2013-12
华佗大道西侧、银杏路以北、宋汤河以东
13000.8(19.501亩)
工业用地
≥1.0
≥40%
50年
110
225
5
2013-13
研发路东侧、南扩二路南侧、漳河西侧
56923.9(85.386亩)
商办用地
≤3.0
≤25%
40年
8500
17000
100
2013-14
药王路东侧、南扩二路南侧、漳河西侧、纬三路北侧
78607.7(117.9116亩)
住宅用地
≤3.0
≤25%
70年
7000
14000
100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3-15
南扩二路南侧、药王路东侧、支二路西侧、纬三路北侧
132809.7
(199.214亩)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比例不大于15%)
≤2.5
≤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5000
29000
100
2013-16
漳河东侧、纬三路南侧、药王路西侧
22435.3(33.653亩)
商业用地
≤2.0
≤50%
40年
2500
5000
100
2013-17
南扩三路以北、药王路东侧、支二路西侧、纬三路南侧
106319.6(159.479亩)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比例不大于15%)
≤2.5
≤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1500
23000
100
2013-18
南扩二路以南、东一路以西
132942.8(199.414亩)
零售商
业用地
≤1.7
≤50%
40年
7000
14000
100
2013-19
养生大道南侧、仙翁路西侧、神医路东侧
36207(54.311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18%)
≤3.0
≤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4700
9400
50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3-20
养生大道南侧、仙翁路东侧、龙凤路北侧
66080.2(99.12亩)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为10%)
≤3.0
≤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7700
15400
50
2013-21
养生大道南侧、仙翁路西侧
13339.7(20.01亩)
艺术传
媒用地
≤2.5
≤25%
40年
1450
2900
50
2013-22
木兰大道东侧、药都大道(东段)南侧
159027.3(238.541亩)
商服用地(批发市
场)
≤2.0
≤45%
40年
14200
28400
50
2013-23
木兰大道以东、药都大道(东段)南侧
29170.1(43.755亩)
仓储用地(物流仓
储)
≤1.5
≤40%
40年
240
495
50
2013-24
西一环西侧、和平路南侧
31776.9(47.665亩)
旅馆用地
≤1.5
≤25%
40年
5000
10000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2013-10、11、12号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我局将在2013年5月7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7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7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7日17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3年5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5月7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7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3年5月8日16 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他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2013-18、19、20、21地块成交价款超过1亿元的,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缴清土地出让金的70%,余额在一年内缴清。
(三)以非本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参加竞买经营性用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内在亳州市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四)2013-24号地块连同地上建筑物14111.2平方米,围墙3329.85平方米以现状方式出让。
(五)2013-22号地块自有产权部分(10年以上)应达到40%以上。2013-23号地块产权不得分割出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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