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5月19日拍卖出让濮院镇工贸大道南侧、恒兴路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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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告字[2013]10号 2013-4-22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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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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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储[2006]08号95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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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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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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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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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院镇工贸大道南侧、恒兴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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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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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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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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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2.4并且小于或等于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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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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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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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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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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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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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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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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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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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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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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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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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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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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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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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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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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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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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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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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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储[2006]08号97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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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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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9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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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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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院镇工贸大道南侧、恒兴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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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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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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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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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2.4并且小于或等于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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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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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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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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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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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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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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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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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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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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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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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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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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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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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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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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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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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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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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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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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后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记录,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后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记录,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06日 至 2013年05月17日 到 桐乡市濮院国土资源所(桐乡市濮院镇文苑路98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09日 至 2013年05月17日 到 桐乡市濮院国土资源所(桐乡市濮院镇文苑路98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5月17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5月19日14时00分 在 桐乡市濮院镇人民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必须按桐乡市城乡住房与规划建设局规划方案(编号:XZPM2013002号》建造。
竞得人必须按桐乡市城乡住房与规划建设局规划方案(编号:XZPM2013002号》建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7207
开户单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
银行帐号:7333710182600020319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7207
开户单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
银行帐号:7333710182600020319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