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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5月28日至6月6日挂牌出让新站区河东路以东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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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
方式
土地
座落
地块
编号
四至
范围
土地
面积
(亩)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绿
地率
建筑
密度
参考
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挂牌
新站区河东路以东、天水路以南
XZQTD
148号
东至:皇藏峪路
277.36
居住
70年
1.0 3.1
≥40 %
≤25 %
250
1.5
亿元
南至:高压走廊北控制线以北20米
西至:河东路
北至:天水路
挂牌
皖水路以南、创新大道以东地块
高新区KA2-2-2
东至:用地界线
16.74
商业、办公、酒店
40年
≤5.5
≥20%
≤35%
220
1000万元
南至:用地界线
西至:创新大道道路绿线
北至:皖水路道路绿线
挂牌
长宁大道以东、彩虹路以南地块
高新区KE1-2
东至:用地界线
198.32
商业、办公
40年
≤1.7
≥20%
≤50%
110
5000万元
南至:用地界线
西至:长宁大道
北至:用地界线
挂牌
包河区机场路与祁门路交口
S1304
东至:望湖小区
2.21
地下
停车场
40年
36
50
万元
南至:祁门路
西至:机场路
北至:望湖北路
挂牌
瑶海区月亮湾路以北,钟油坊路东西两侧
E1302
东至: 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153.1161
D1/D3:
商业设施用地(批发市场用地比例不小于80%);
D2:农贸市场
40年
D1/D3 ≤1.2
D2≤0.6
D1-D3≥10%
D1/D3≤40% D2≤35%
85
3000万元
南至: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西至: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北至: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则自动转为现场竞价,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3家或3家以上的,自动转为拍卖。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2、XZQTD14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均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
3、高新区KA2-2-2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报名时须提供由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引入安徽区域总部入驻的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
4、高新区KE1-2号地块竞买人应为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公司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6亿人民币)或其控股的外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合肥当地银行资信证明。如竞买时未在高新区注册,须在土地成交后1个月内完成注册,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6亿人民币。
5、E1302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且具备国家商务部认定的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业部定点市场,市场农产品年交易额≥100亿元。
三、竞买登记
1、挂牌竞买人须于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6月4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4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6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6下午4:00。挂牌截止后转入现场竞价或拍卖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各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新站区XZQTD148号地块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高新区KA2-2-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引进安徽区域总部基地。否则,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150万元/亩缴纳违约金,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5、高新区KA2-2-2号地块竞得人须引进酒店项目。酒店部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房屋产权须全部自持、整体运营、不得对外出售。
6、高新区KA2-2-2号地块办公部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自持部分不得少于12000平方米。
7、高新区KA2-2-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在竣工后1年内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或投入运营,视为违约,每延迟1日,须按土地成交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8、高新区KE1-2号地块竞得人自持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4万平方米。其中12万平方米集中式名品折扣店商场、6万平方米商业步行街及写字楼、6万平方米设备用房及停车场,须由竞得人整体运营。
9、高新区KE1-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在竣工后1年内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或投入运营,视为违约,每延迟1日,须按土地成交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其中:12万平方米集中式名品折扣店部分须于开工建设后24个月建成开业。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1日,按集中式名品折扣店项目占地面积的成交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10、瑶海区E1302号地块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竣工。否则,每延迟一日,需按土地成交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11、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2、受让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建设及施工许可,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否则,由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14、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15、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16、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7、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8、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
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四楼,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地块咨询电话:
高新区李欣 0551-62778683
包河区张红斌、王马晋0551-62778592
新站区、瑶海区黄冠群 0551-62778686
报名受理电话:宋卫东 0551-62692080、18225889801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郑丰敏 0551-62692135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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