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5月22日拍卖出让西屏街道长虹中路转盘东南角长虹东路18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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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土告字[2013]11号 2013-4-27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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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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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规条(2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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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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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1.8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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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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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屏街道长虹中路转盘东南角长虹东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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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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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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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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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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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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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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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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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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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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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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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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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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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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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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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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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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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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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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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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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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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其中一至二层建筑为商业用房,其余为住宅用房);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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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08日 至 2013年05月20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08日 至 2013年05月20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5月21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5月22日10时00分 在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潘先生、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松阳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10271029064001302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潘先生、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松阳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102710290640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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