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县5月23日至6月5日挂牌出让南环路南侧、洪三路西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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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挂[2013]3号
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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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3GO21号 | 南环路南侧、洪三路西侧 | 56486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3 | 建筑密度≤35% | 25%≤绿化率 | 70 | 1000 | 1755 | 10(万元) |
| 2013GO24号 | 东十道南侧、东一街西侧 | 1506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4 | 建筑密度≤35% | 70 | 1500 | 2710 | 10(万元) | |
| 2013GO25号 | 东风路北侧、东一街西侧 | 22895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3 | 建筑密度≤35% | 70 | 2000 | 4120 | 10(万元) | |
| 2013GO26号 | 东风路北侧、东一街东侧 | 5611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60% | 70 | 500 | 1010 | 10(万元) |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5月10日至2013年05月22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5月23日至2013年06月03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03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6月0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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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3GO21号;
报名时间:201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3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3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05月23日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5日9时; 2、地块编号:2013GO24号;
报名时间:201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3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3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05月23日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5日9时; 3、地块编号:2013GO25号;
报名时间:201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3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3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05月23日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5日9时; 4、地块编号:2013GO26号;
报名时间:201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3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05月23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3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05月23日8时30分 至2013年06月05日9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四)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五)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和欠交土地出让金等不良行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竞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联 系 人:仇应关 陆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汇票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05月02日
2013年05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