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蒙城县5月17日拍卖出让马沟西侧、秋水路南侧等十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4-28

关键字: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蒙国土拍告字[201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十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起叫价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13-21
马沟西侧、秋水路南侧
39048.19
(58.57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8
≤25
≥30
住宅70
商服40
3600
17600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22
省道203线东侧、纬二路南侧
29999
(45亩)
住宅用地
1-3.8
≤30
≥30
住宅70
2300
11000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23
望月路东、芡河路南
5043.77(7.57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30
≥30
住宅70
商服40
750
35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24
南华路东、商城路北
25160.78(37.7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7
≥30
住宅70
商服40
4500
220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25
北蒙大道西侧、西关街北侧
5327.2(7.99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8
≥30
住宅70
商服40
700
34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26
宝塔东路北侧、庄子大道东侧
4615.01(6.92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7
≥30
住宅70
商服40
550
26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27
望月路东侧、宝塔路北侧
3867.25(5.8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7
≥30
住宅70
商服40
410
198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28
望月路东、芡河路南
12867.151(19.3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6
≥30
住宅70
商服40
1700
835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29
商城路南、庄子大道西(庄子小区内)
15936.06(23.9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8
≥30
住宅70
商服40
3000
137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30
西转盘西、S307线北(原三里胡)
7271.54(10.91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7
≥30
住宅70
商服40
700
33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31
嵇康路东、周元路北
2787.21(4.2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30
≥30
住宅70
商服40
500
24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32
城西收费站S307线北
39549.31(59.3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7
≥30
住宅70
商服40
3600
1785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33
庄子大道西侧、秋水路南侧
11333.55(17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5
≥30
住宅70
商服40
1550
765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34
嵇康北路西侧、宝塔中路北侧
26383.34(39.58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8
≥30
住宅70
商服40
5500
272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3-35
S307线北侧、安徽春雨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西侧
13491.26(20.24亩)
住宅及商服用地
1-3.5
≤28
≥30
住宅70
商服40
1600
7500
建筑限高≤15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特别提示]1、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申请人必须提供与蒙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且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7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7日11时30分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11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3年5月17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地点: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拍卖时间:2013年5月17日15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以上各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一半,180日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金。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以上各地块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