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5月29日拍卖出让江城大道与振兴东路交叉口的西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发布时间: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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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告字[2013]第3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于2013年5月2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江区19-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衢江区19-4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617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衢江城区江城大道与振兴东路交叉口的西北角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4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5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 起始价: | 220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备注: | 注:1、规划用地总面积18888㎡,其中出让面积16171㎡、代征城市道路面积2717㎡;2、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用地;3、建筑高度为:地上≤65米,以满足机场限高为准。4、建筑层数为:地上≤20层,地下≤2层;5、建筑面积(㎡):≤56598.5且≥40427.5; | ||||||||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江区19-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衢江规条[2013]国字02号)。规划用地总面积18888㎡,其中出让面积16171㎡、代征城市道路面积2717㎡。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影视文化传媒创作资质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土地竞得人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在衢江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7日,到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五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27日到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5月28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5月29日下午3时在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同时签订《衢江新城区19-4地块开发建设约定书》(该约定书设有项目开发建设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并缴纳项目开发建设保证金。
2、项目中商务办公楼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其中用于文化创意和影视制作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用于金融机构或同类型企业办公和营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3、产权分割或销售规定:项目整体年税收在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割或销售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项目整体年税收超过1500万元的,允许分割或销售面积不得超过证载面积的55%;项目整体年缴纳税收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时,允许所有建筑面积分割或销售,但分割转让单位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分割总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上述项目整体年税收均不含项目开发建设和房产分割销售产生的税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五楼土地利用科、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0-3678083 3660019
联 系 人:翁新骥、黄芳
开户单位: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汇缴结算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qzggzy.com、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网站www.quj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2013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