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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5月31日至6月9日挂牌出让崇福镇青阳路口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5-13

关键字: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桐土告字[2013]17号 2013-5-13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崇土储[2012]7号 宗地面积: 42873.5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桐乡市崇福镇青阳路口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000万元
场地平整: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2800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5月31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6月09日15时00分
备注: 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后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记录,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②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③报名人必须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20日2013年06月07日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31日2013年06月07日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6月07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崇土储[2012]7号 号地块:2013年05月31日08时30分2013年06月09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项目建设内容(不分割产权比例):住宿餐饮建筑面积不分割产权比例为100%;批发零售建筑面积的35%在5年内不得对外分割销售。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7207
开户单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
银行帐号:7333710182600020319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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