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6月10日至6月21日挂牌出让瞿溪雄岙养老A-2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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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32号
根据市联席办〔2013〕1号和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10号,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温瓯政办抄〔2013〕468号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瞿溪雄岙养老A-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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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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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分摊面积(㎡)
(以地籍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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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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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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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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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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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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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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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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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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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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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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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溪雄岙养老A-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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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瞿溪街道雄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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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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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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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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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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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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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地块内应建设老年人居住建筑及其配套用房,禁止建设其他类型住宅。地块内居住建设应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不可分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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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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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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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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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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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以上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上述土地要求提供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
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10号,该地块只能建设老年人居住建筑及配套用房,禁止建设其他类型住宅,地块内居住建设应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不可分割出售,出让年限为50年。
二、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温州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三、参加竞买对象:凡温州市经民政部门批准的老人公寓类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人若为温州市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竟得地块进行开发。
四、参加竞买者资格审查:竞买者的资格由瓯海区政府负责审查,中心在收到瓯海区政府资格审查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人:王显权;联系电话:0577-88533208)。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价款的缴纳方式:报名时按缴纳起始价20%即360万元,竞得人应在竞得后1个月内支付地价款至总地价款的50%(含定金),剩余地价款竞得人应在竞得后6个月内全额缴清。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延长至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不按期如数缴纳第一期地价款的,视同放弃竞得权,出让人将单方注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收回土地开发权,定金不予返还;竞得者未按期如数缴纳第二期地价款,逾期60天内的,竞得人应缴纳逾期滞纳金,滞纳金按逾期缴付地价款的1‰乘以逾期天数计算;第二期地价款逾期超过60天未缴清的,出让人将单方注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收回土地开发权,定金不予返还。
3、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
4.A-2地块内的老年人居住相关配套设施用房应包括如下设施: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应低于800平方米;供应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350平方米;管理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150平方米;老人活动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250平方米;医疗急救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应低于60平方米。
5、按照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地块的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出让土地面积)还要满足大于等于1.0的要求。
八、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6月19日下午17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必须提供项目投资监管协议和资格审查函,法人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发资质证书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联合竞买的,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60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3年6月19日下午17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6月20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6月10日上午9时至2013年6月21日下午15时。
十一、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二、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 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三、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33208 王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