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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6月12日拍卖出让合办处高职教城片区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3-05-27

关键字: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第一地产网

合川交易中心出让告字[2013]15号  2013-5-20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C13-001-4

宗地面积:

12793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合办处高职教城片区A-23-01A-24-01A-24-02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2.358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700万元

 

 

场地平整:宗地内安置补偿完毕,地上无建构筑物 基础设施:宗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起始价:

42218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地块总用地面积127934平方米,其中:A-23-01地块面积73288平方米(约109.93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A-24-01地块面积18445平方米(约27.67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A-24-02地块面积36201平方米(约54.3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40米;A-23-01地块内配建10班幼儿园1所,临广场配建二类公厕1所,其它规划条件及相关事宜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3]合川字第40号);2.上述宗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用电力线路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高压线路由政府负责搬迁。

宗地编号:

HC13-001-5

宗地面积:

795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合办处高职教城片区A-08-01A-11-01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2.243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400万元

 

 

场地平整:宗地内安置补偿完毕,地上无建构筑物 基础设施:宗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起始价:

17891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宗地块总面积79515平方米,其中:A-08-01地块面积38724平方米(约58.0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A-11-01地块面积40791平方米(约61.19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40米;A-11-01地块内配建二类公厕1所,其它规划条件及相关事宜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3]合川字第40号);2.上述宗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用电力线路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高压线路由政府负责搬迁。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20日2013年06月10日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20日2013年06月10日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6月10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6月12日10时00分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100%全额支付。
  (二) 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2013年9月30日缴纳成交价款的30%,2013年12月31日缴清剩余20%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联 系 人:刘颖
  联系电话:023-42757303
  开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会计委派中心
  开户银行:合川建行南新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50001153700050202307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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